齐庄村村史

    齐庄位于漳卫新河东岸,天衢东路两侧,“齐庄”原村名叫“七家庄”,七姓分别是齐、尹、李、王、高、代、马,据说齐庄原址为一片桃园,由齐姓在此看守,取名齐庄,明末清初其他姓氏先后搬来定居。
    现齐庄有李、王、高、代四姓,其中李姓为第一大姓,约占村人口的70%,李姓最早在南七里铺,后迁入马家大井,又迁入胡解庄,后又迁入靠近七里庄附近的宽心庄,明末清初迁入齐庄,王姓现为村中第二大姓,由柴市街迁来,高姓自东门里勤奋街迁来,代姓祖先济宁市金乡县。
    组织人员变化
    解放前,齐庄村实行的是“保甲制”,所谓“保”,便是现在意义上的“村”;所谓“甲”,便是之前的生产队。当时的行政带头人称为“保长”,齐庄历任保长分别是李文元、高福田、李长春、李连江、李寿田等,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整个大环境处在未解放的战争时期,人民温饱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所以保长的行政职责得不到有效落实、直到1946年齐庄村和平解放。
    解放后,齐庄村有“两个牌子”:村公所,农民协会。村公所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人高振山;农民协会主要负责发动农民向地主富豪进行各种清算,负责人李保森;财粮委员王崑岭负责往来账目及财粮计划预算称为村文书。 1953年国家颁布《选举法》之后,各个责任人便通过评议讨论推荐候选人然后民主选举产生。
    历史行政变革
    清时,康熙沿用明治,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德州知州石之珂,把德州划为六乡三十四保(每保有固定户数)齐庄村归正北乡一保,正北乡一保又名为永善乡。有张庄、罗庄、卢家大院,长庄、齐庄等村庄。
    1946年6月德州解放,1947年成立德州市人民政府,齐庄村属曹村区罗庄乡管辖,1949年曹村区又设为德县第四区罗庄乡,同年又划归河北吴桥县,只几个月又划归山东;1953年德县与陵县合并,齐庄、杏园等漳卫新河以东村落曾划归陵县,1957年高级社成立,当时罗庄乡成立了7个高级社,齐庄隶属一心社;1958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齐庄又属曹村人民公社管辖,同时划归德州市;1961年3月曹村大公社又分为曹村、袁桥、二屯、十二里庄、长庄五个公社,齐庄村归十二里庄公社;1965年齐庄连同杏园、堤口等村划为长庄乡管辖,文化大革命期间,齐庄属长庄公社东风大队第一小队,1984年5月公社改乡,齐庄为长庄乡二十二个自然村之一,1998年11月划归宋官屯镇,2003年5月划归德州市新城建设管理办事处(市建委代管),2008年4月划归德州经济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现为长河街道办事处。
    产业结构变化
    解放前至解放初期直沿用传统的耕作制度,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一年两熟。受到经济条件、技术条件以及人民观念的限制,齐庄村几乎只靠种植玉米小麦维持温饱,而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到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农民分田到户,村民在种植玉米小麦,解决温饱的前提下,开始大量发展副业,将粮田改为经济田,种植蔬菜、红薯、果树、西瓜等。可以将这些农作物运到农贸市场去卖,获得一定的直接经济效益;齐庄村人多地少,除了种植外,因劳动力充足,在发展农业这一支柱产业的同时,村民自谋职业,大多以劳务输出为主,服务行业遍布周边区域,也有部分致富能人自己成立建筑、安装、水电暖安装、装饰装修、机械制作等行业增加村民收益。 2003年因行政区域的划分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河东新城,齐庄村位于这一区域内土地全部占用,村民成了失地农民,生活仅靠上级补给维持。
    为了提高效益,发展集体经济,2003年在失地情况下居两委通过调研考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了齐利德建材公司,2005年3月成立了齐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同年六月成立了煜泽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开发建设了美邻美郡公寓和川鲁元酒店,2009年成立了齐鑫物业管理公司,12年成立了齐鑫设备租赁公司,凭借这几个公司的实力,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为居民群众的养老和福利提供了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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