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意见明确公租房、棚改安置房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三类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本报讯(记者胥爱珍通讯员史娟娟孙贤)近日,我区下发《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自今年起,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2018年,全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左右;到2020年,全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到2025年,全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意见》明确了我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分工。加快产业配置方面,将按照统筹发展、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发展布局,着力培育新兴实体经济产业,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及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培育2至3家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
  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任务目标和年度计划,我区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要求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和市关于装配式建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需明确要求装配式建筑标准的面积,2018年为每个项目25%以上面积;2019年为每个项目28%以上面积;2020年为每个项目31%以上面积;2021年为每个项目34%以上面积;2022年为每个项目37%以上面积;2023年为每个项目40%以上面积。 2024年及以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和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在40%的基础上逐步提升面积比例。《意见》提出,在项目策划定位、设计任务委托等阶段,应加强标准化功能空间、通用部品等技术集成论证,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采用适宜的装配式结构体系、设备管线、整体卫浴、整体厨房、系统门窗、智能家居、外遮阳、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促进先进可靠的成套技术和部品规模化应用。并实行装配化施工,鼓励施工企业加快应用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增强装配施工技能,培养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安装、验收等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相关专业人才储备。推行绿色施工,采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提升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力投入。
  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卫浴、厨房、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推广菜单式全装修。 2018年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20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要求装配式建筑应积极采用绿色建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节能门窗,全面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鼓励建筑结构、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加强可循环利用绿色建筑材料的研发应用。
  为确保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我区成立了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在建设用地安排上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给予财税、金融、科技等政策支持。并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将装配式建筑专业岗位、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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