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携手市慈善总会、人保财险设立专项基金破解“执行不能”全国首创“三家联合”司法救助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志强通讯员韩哲)5月24日上午,在经开区人民法院举行的执行救助基金发放仪式上,接过2万元的救助金时,王女士流下了眼泪。当天该法院对包括王女士在内的3名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4万元。“近4万元司法救助金来源于2017年经开区人民法院与德州市慈善总会、人保财险德州分公司联合成立的执行救助基金,这也是该基金成立后的首次救助行动。 ”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李鹏介绍。
  2016年,王女士的丈夫遭遇车祸,造成十级伤残,不能正常劳动。当年法院判决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1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女士一家生活陷入困境,孩子奶粉一度“断粮”。
  被执行人确实无执行能力,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经开区创新举措,全国首创“三家联合”救助模式,执行救助基金由经开区人民法院牵头设立,由德州市慈善总会面向社会进行募捐,由保险公司开发专项救助保险,以执行救助保险投保人的名义,将募集的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向人保财险德州分公司进行投保,借助执行救助保险将此基金放大1.5倍,从而有效扩大救助人群的范围,也有效化解一批“执行不能”案件。
  了解到王女士在内的3家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后,区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向他们介绍了司法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和流程。据介绍,执行救助基金的主要救助对象为被执行对象家庭贫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执行工作被迫中止的、面临生活困境的申请人,通过救助的形式帮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基金的使用由经开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三方共同批准。“在全国来说我们做的是首创探索,具有创新意义。 ”李鹏说,一般意义上,国家司法救助是财政上拿钱,而他们作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可帮助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截至目前,基金共筹集款项41万元,扩大后达60余万元。“先给孩子买身衣服,孩子两周岁了,一件新衣服还没有。”王女士说,对他们家而言这笔救助金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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