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志强)为全力创造文明、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区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共同发起了文明出行倡议。
倡议内容包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红绿灯信号,服从交警指挥,文明出行;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通过路口要走斑马线,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行驶)。不跨越隔离护栏、不随意横穿道路;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礼让斑马线。行经路口,要“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不闯灯越线、不逆向行驶;所有车辆有序停放,车辆按顺序方向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外该倡议还涉及不要随意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集市贸易;严禁驾驶、乘坐农用三轮车、农村面包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要系好安全带,不要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不要向车外抛撒杂物。要文明使用车灯;不酒驾、毒驾,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套牌车辆,不驾驶改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驾驶、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文明之行,始于足下”。
倡议书建议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平安,请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