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大眼睛,看清消费陷阱预付式消费、网络虚拟货币尤须警惕


  近年来,不法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呈现多样性、特殊性,为此,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发出消费提醒,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预付式消费陷阱多留好证据好维权
  预付式消费,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一定的费用,获得优惠消费资格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新型消费方式。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但消费款的预先支付,消费者主动权的丧失,商家服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使得此类消费纠纷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洗车、餐饮等行业领域。
  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券)时应先了解经营者相关信息,一定要事先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避免一次性购买金额过高的预付卡,办卡时要索取消费凭据,并要求商家盖章,以备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充分举证;要求商家必须提供书面合同,并且认真阅读有关购买预付卡的细则或者章程,详细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其中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详细记录每次预付卡的使用情况以及卡内的余额,保留好发票,有效防止卡内余额丢失;若商家不作任何声明突然停业,消费者应保留发票等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投诉。
  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
  近期,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在此,区综合执法监管部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此类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本质,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发现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晏永胜盖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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