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首日查扣移交违规车44辆

——我区加强宣传劝导、注重源头治理

民警上路严查违规电动三轮车

车管所交警为电动三轮车上牌

文/图本报记者路龙帅本报通讯员刘铭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9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实行限行管理。通告发布后,我区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完善措施,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从路口到社区

确保宣传劝导全覆盖

“您好,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11月1日起就要限行了,请尽快为车辆挂牌。”10月30日,在东风路、东方红路、三八路、天衢路的减河东岸显著位置,袁桥镇安排值班人员开展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劝导工作,及时对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宣传限行时间、区域和公安机关的查处措施。

自《通告》发布以来,我区各镇街持续加大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宣传工作,通过路口劝导、发放明白纸、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方式线上线下宣传限行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

每天早上6时至晚上8时,宋官屯街道在各小区出入口派驻专人轮流值守,加强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的劝导和登记,并告知限行区域。通过在小区出入口放置《通告》展板,利用音响、广播、宣传车播放相关音频,杜绝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使用。

长河街道工作人员则在辖区重点场所对驾驶员及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讲解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行驶、非法载客行为的危害。同时,他们进入社区走访宣传,登记电动三轮四轮车使用情况,让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摸清底数,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限行首日

查扣移交动真格

根据《通告》要求,自1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实行限行管理。限行首日,我区公安部门在多个路口开展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的查处工作。

当天上午7时30分,在东风路与晶华大道交叉口,一辆银白色无牌三轮车自南向北行驶而来。路口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该车辆属无牌无证车辆,民警对车主刘先生讲解限行相关政策后,对车辆进行暂扣。

“这是我的驾驶证,车辆符合规定,挂上牌了。”面对检查,在长河大道与东方红路交叉口,市民王先生拿出了驾驶证和车辆合格证,他说,“这个政策也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有了合法证照上路,咱更放心。”

当天,我区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400余人分布在39个重点路口,累计劝导车辆980辆,人车信息登记并粘贴二维码150辆,查扣移交44辆,劝返19辆,三轮四轮电动车劝导APP录入171辆。

据悉,在宣传引导阶段,市公安交警部门统一上线了登记劝导系统,用于录入执勤中发现的违规车辆驾驶人信息,并在车身粘贴“无牌照机动车”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查询劝导记录。

自11月1日起,对于初次驶入限行区域的违规车辆,予以提醒教育,并在车身上粘贴二维码;第二次违规上路的由公安机关将车辆及车主引领至指定停车场所暂扣,经所属区政府(管委会)教育后放行;第三次及以上违规上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后移交所属区政府(管委会)加强教育管理。

源头控制

违规车辆从产到销严监管

自9月30日《通告》发布以来,区经济发展部、综合执法部等部门迅速成立检查组,对区内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进行排查,从源头控制违规车辆生产及销售。

他们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现场督查,要求企业停产并对库存原材料进行清点,责令限期清理,关停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门店。

截至目前,区经济发展部累计排查相关企业52家,其中不涉及违规电动车生产的企业38家;违规电动三轮车生产企业2家,已现场督查,未发现继续生产,库存成品车辆已全部清理;原有电动车生产,现已停产、搬迁或转产的企业7家;生产观光车企业1家;生产餐车、移动垃圾箱、移动厕所企业3家;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实际生产企业1家。

区综合执法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排查电动车经销单位29家次,排查车辆336辆,目前违规销售车辆全部清零。

据《通告》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违规生产、销售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我们牵头做好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的监管,认真审查生产企业资质,监督企业严格按照《通告》生产,对违反《通告》生产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企业,逐级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暂停其生产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任何车辆生产资质的企业,报相关单位依法取缔查封,彻底做到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清零。”区经济发展部相关负责人周月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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