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志强通讯员王立青张璐)日前,区社会事业管理部、综合执法监管部、公安、消防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自8月中旬开始,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重点是校外机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依法取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日前,区社会事业管理部联合综合执法监管部、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我区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综合执法监管部(工商)或社会事业部(民政)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依法取缔。
同时,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最终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到监管范围之中,由区社会事业部(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区社会事业管理部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查核、登记、处理、跟踪,监督。 ”区社会事业管理部副部长赵凤才介绍,区社会事业管理部职成教科举报电话为0534—275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