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德州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0.97平方公里。成为我省第10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升级后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为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同时,落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将得到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更多倾斜;在土地供应方面,优先保障生产建设用地有效供给。
3月11日,市政府出台22条意见,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任务目标,制定了严格土地管理、落实建设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落地等优惠政策,努力把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我市产业的集聚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生态建设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和跨越发展的增长极,力争“十二五”期间,其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20%,高于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均总增长水平;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主要指标翻两番。